经高新区(新市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计划实施2023年第一批上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5个,纳入2023年项目库,涉及资金1659万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个,投资51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投资1149万元,由六十户乡人民政府和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产品保鲜冷藏项目
1.实施地点:六十户乡星火村。
2.建设内容:在星火村新建冷藏保鲜库1座,面积约1000平方米,冷储保鲜农产品设计能力1000吨左右,配备相应电力、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3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0月。
5.实施单位:六十户乡人民政府
二、青格达湖乡天山村净菜分拣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青格达湖乡天山村。
2.建设内容:新建1500平方米净菜分拣厂房,冷藏保鲜库200平方米,配套电力,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3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0月。
5.实施单位: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
三、星火村蔬菜分拣配送中心项目
1.实施地点:六十户乡星火村。
2.建设内容:新建3000平方米农副产品分拣配送厂房,配备相应电力、供排水等基础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3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0月。
5.实施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人民政府
四、天山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风貌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六十户乡天山村。
2.建设内容:对天山村青山东街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六巷巷道进行环境改造,新增地面花砖及硬化铺装,改造铺设部分水系及管网实施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程。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5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0月。
5.实施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星火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风貌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六十户乡星火村。
2.建设内容:对星火村星驰南路进行环境整治,改造铺设部分水系及管网实施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程。
3.资金来源及规模: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5万元。
4.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0月。
5.实施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0991-3836850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来源:高新区(新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