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概况  投资指南  政务服务  复杂检索  招标采购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高新>>通知公告>>正文
【惠民生 暖民心】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3-08-21 16:59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
[字号: ]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乌鲁木齐市2023年度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由于基数调整,参保的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发生变化。本月起,参保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将养老保险费存入缴费银行卡,由税务部门划扣。

8月16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2022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社会平均工资)为91501元(7625元/月)。2023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75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22875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乌鲁木齐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575元至22875元之间进行缴费基数标准选择。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915元/月至4575元/月之间。

自本月起,市社保中心将在每月19日按照新的缴费标准建立当月缴费账,由税务部门划扣当月社保费。因新缴费基数的启用,今年1月至7月产生的缴费基数差额,将在9月一起进行批量建账并推送税务。相关人员提醒参保人员,在社保费划扣之日前,足额存入社保费,确保划扣成功,正常享受待遇。

根据个人情况,参保个体或灵活就业人员想要变更缴费基数的,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线上办理,或前往居住地社区进行变更。

具体缴费金额标准参照下表(单位:元)

关闭窗口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17178986 位访客

新ICP备13001539号-1    |    网络实名:乌鲁木齐高新区    |    网站标识码:6501040005
     主办: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网站维护联系方式:0991-3824979
技术支持:新疆智慧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0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