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图 新市区人民法院 刘晓朋/徐建宇)2018年12月28日,新市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斌主持召开第十三次审判委员会,对相关案件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胡晓兵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龚学智在参加当天会议时指出,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相关精神,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既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落实好这一举措,有利于统一法律理解与适用,促进法检良性互动和司法公开透明,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对于完成好审判任务、营造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王斌代院长表示,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制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构建法检沟通交流机制,提高司法机关整体司法水平,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胡晓兵代检察长表示,通过列席审委会,对审委会讨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拟判无罪刑事案件和检察院抗诉案件及有关议题发表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对于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提高办案水平和司法能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将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互相监督,推进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来源:文/图 新市区人民法院 刘晓朋/徐建宇
编辑:于国伟
审核:于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