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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021-10-2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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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JGXQ001-2021-00003

发布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5

 

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认识和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总体思路,以改善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覆盖全域、落地到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首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改善、不能变差,生产生活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不突破资源环境承载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以三线一单为导向促进城镇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要求融入空间布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多层次多领域,实施绿色发展。

——坚持分类管控。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

——坚持统筹衔接。加强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各领域五年规划、空间规划、战略和规划环评等工作,统筹实施分区环境管控,以环境问题为导向,结合市实际情况,紧抓重点领域环境管控。

——坚持因地制宜。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管控单元的空间尺度,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三线一单,并对三线一单相关管理要求逐步完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开展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进展

生态保护红线。按“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管控,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环境质量底线。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进一步提高,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乌鲁木齐河、水磨河柴窝堡湖最小生态流量水面面积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铺开,各流域生态功能保持不退化。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稳中有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区域低碳发展,积极发挥我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035年,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美丽首府目标基本实现。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类单元28个,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空间维护为主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单元,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生态保护红线区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53个,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工业聚集区及存在环境风险的区域等。重点管控单元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6个,主要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基于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结合自治区总体管控、乌昌片区管控要求,充分考虑市产业类型、主要环境问题,针对市域总体性、普适性产业政策,制定市级准入清单。结合各单元特点和生态环境问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四个方面,针对性制定各单元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加强规划衔接应用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

)规范开发建设活动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市、区(县)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规划环评工作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具有建设项目审批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各区(县)政府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重要依据,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组织开展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切实加强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把“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

)建立分级实施和动态调整机制

研究制定我市“三线一单”实施管理规定。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形成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布实施。建立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我市生态环境分区方案原则上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更新;五年内,因国家、自治区或我市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及时组织对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依托自治区“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在数据更新、共享交换中做好支撑保障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体责任,并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辖区“三线一单”落地和监督管理,确保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三线一单”相关工作的统筹落实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宣传、数据维护等工作正常开展,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管机制,对“三线一单”落实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辖区加强督促指导,严格生态环境监管。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相关部门要依据本辖区、本领域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积极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及时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2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0印发

 

 

相关文件:《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附件【乌鲁木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乌鲁木齐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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