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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流程
2018-03-21 17:04  
[字号: ]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流程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党发[2009]11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新人社发[2010]1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就培[2010]7号)

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缴费单、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办理流程

向就业所在地社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初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并上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后出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批汇总表》并同其他相关资料,上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区(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资金到街道(乡镇)财政所——街道(乡镇)财政所将补贴打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办理地点

社区、街道(乡镇)、片区管委会、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369729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30——14:00;15:00——19:30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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