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片区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区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总支、支部):
区委决定:
丁峰、郑志刚、周斌同志兼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袁文同志兼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亓跃辉同志任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正科级),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鑫同志职级为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邓锰同志任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基层党建和群众工作科)科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基层党建和群众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明建同志任区三工片区党工委副书记(正科级);
任茂华同志任区高新街片区党工委副书记(正科级);
石岩同志任区喀什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副科级);
刘少军同志任区正扬路片区党工委委员(挂职);
免去沙伟民同志市第三十七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