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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预算相关数据说明
2018-01-1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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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63684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525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64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33300万元;体制补助471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13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9万元;结算补助150万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422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543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392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1786万元。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债务限额

乌鲁木齐市核定我区2017年债务限额为4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5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12月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19,2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6,9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2,250万元。

(三)2017年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乌鲁木齐市转贷我区置换债券21590万元(一般债券)

2017年下达我区新增债券10000万元,用于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支出定额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毕提交绩效报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部门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提交上年度编制绩效目标(30万元以上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财政不安排预算,从源头上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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