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
办件类型:即办件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1.申请人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以下简称《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每年校验并合格,次数达到4次,并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3.申请人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换证前培训合格次数不少于4次,并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登记盖章;4.申请人生每年接受一次乡村医生考核并合格,换证前考核合格次数不少于4次,并有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登记盖章;5.没有《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执业注册、需重新申请注册、注销注册等情形。
办理材料:1.《乡村医生再注册执业申请审核表》1份;
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3.《乡村医生执业证书》;4.申请人身份证;5.申请人健康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近6个月体检证明;6.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乡村医生继续聘用证明。申请人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或盖章。
办理流程: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网,或到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卫健委窗口提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5、送达 经办人在窗口领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农卫发〔2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