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导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概况  投资指南  政务服务  复杂检索  招标采购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高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及医疗服务>>正文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病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处罚流程图
2022-05-12 16:25  
[字号: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病障碍患者作出诊断的处罚流程图

关闭窗口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16655189 位访客

新ICP备13001539号-1    |    网络实名:乌鲁木齐高新区    |    网站标识码:6501040005
     主办: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网站维护联系方式:0991-3824979
技术支持:新疆智慧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06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