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43号)
近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里的1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银鑫路雪域天疆餐饮店采购使用的复用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高新区(新市区)银鑫路雪域天疆餐饮店采购使用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复用餐具进行了抽检检验,抽样基数11套。2021年9月23出具了复用餐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大肠菌群,/50cm²,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0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餐具,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报告。上述复用餐具系当事人从乌鲁木齐新力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采购,共购进11套。至核查之日,该批餐具已使用完毕。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