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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40号)
2022-12-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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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 202240号)

2022721日、27日我局先后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高新区(新市区)乌昌路双石榴美食音乐餐厅加工制售的烤鸡肉、馕坑烤羊肉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信息。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6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分别受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当事人店内加工销售的烤鸡肉和馕坑烤羊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烤鸡肉抽样基数4kg,抽样数量1kg;馕坑烤羊肉抽样基数3kg,抽样数量0.5kg2022718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苯并[a]芘,μg/kg,标准指示:≤5.0,实测值:26.0(烤鸡肉)/81.0(馕坑烤羊肉)。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721日、727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制售不合格食品,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不合格食品当天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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