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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41号)
2022-12-2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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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 202241号)

2022625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天津北路勤和居餐厅制售的香酥嫩烤鸭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6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按照2022年新疆网络食品专项抽检计划,通过美团平台购买了当事人制售的香酥嫩烤鸭并进行了监督抽检,样品数量2kg1只)。20226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铅(以pb计),标准指标为≤0.5mg/kg,实测值为5.6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71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启动核查处置,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报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在加工制作烤鸭过程中产生铅污染的因素。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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