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9号
关于公布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九期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2022年12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销售的285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82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2),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是理化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乌鲁木齐果然粒商贸有限公司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市区安宁渠镇健康蔬菜店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市区城北大道鑫联果业销售部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