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1年24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24号)
2021年9月13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分公司经营的米花球(膨化食品)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对当事人销售的米花球(膨化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9月1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0.07g/kg,复验0.01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米花球(膨化食品),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上述食品系当事人2021年8月3日从新疆渝州润源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40袋,规格150克/袋,标称生产企业为乌鲁木齐县永丰镇公盛村谷春香食品加工厂,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至我局查处之日止,当事人已将上述食品全部售出(其中10袋用于抽样)。因属于即食食品,上述不合格食品已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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