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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5 12:4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方案》(乌党办发〔2019〕9号)和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乌高〈新〉党发〔2019〕3号)2019年3月成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系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下属的副县级行政单位。2024年3月,加挂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2024年6月,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24〕20号)精神,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区民政局,强化中医药管理相关职责,挂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推进老年医养结合健康服务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监督指导全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的采购;指导药物临床应用及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承担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片区管委会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区民政局。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吴楠、刘卫明、孙海江、李辉。

领导班子各成员分工如下:

吴楠(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纪检、干部管理等工作,抓好稳定工作。

分管:综合办公室、地窝堡卫生院、二工卫生院、青格达湖卫生院。

刘卫明(党组副书记、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处理党工作

分管医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六十户卫生院、冶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孙海江(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吴楠同志做好党建、稳定、组织、安全生产统战、宣传(精神文明)、信访、保密、“访惠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协助党组副书记、主任刘卫明同志负责财务等工作

负责联系市民学校工作

分管: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安宁渠中心卫生院四十户卫生院

李辉(党组成员、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吴楠同志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纠纷工作。协助党组副书记、主任刘卫明同志做好行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主持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9楼,邮政编码:830011。

办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6623652

 

委机关科室设置情况

内设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医政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科)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科。

办公室:电话:6623652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财务、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编制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心、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政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科):电话:6623649

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执业护士管理办法》等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执业活动进行许可、检查、指导;承担政府无偿献血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电话:6636617

指导、协调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职工体检工作;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承担妇幼两纲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毕业后医学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发展和业务职能划分;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结核病控制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重大污染、中毒及放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职业病监测;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爱国卫生科:电话:6636617

统筹协调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二级单位及主要职责

区卫健委下设12个二级单位,即:9个正科级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安宁渠镇中心卫生院、青格达湖乡卫生院、六十户乡卫生院、四十户乡卫生院、二工乡卫生院、地窝堡乡卫生院)及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冶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区(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隶属于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2、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组织保障、中医药管理、家庭医生签约)进行业务指导及绩效考核。

3、贯彻落实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辖区全民健康体检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9楼,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方式: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办公室电话6662445。

 

高新区(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隶属于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8名,领导职数4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防疫科、结核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健康教育所艾滋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检验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区卫生监督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法培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

办公地点设在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大楼5至10;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地点设在高新区(新市区)卫健委大楼11-12层

主要职责

1、完成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疾病爆发调查处理和报告。

2、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3、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4、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5、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6、受委托承担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7、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8、承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9、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昌平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

动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

服务秩序,查处违法行为。

11、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2、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

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3、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

14、开展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业务指导。

15、承担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6、承担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东路275号,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方式: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传真:6670206

区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传真:5090023。

 

高新区(新市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根据《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高<新>党发2019〕3号和《区委办公室、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高<新>党办发2019〕64号)精神,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10月24日,隶属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列事业编制20名(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7个),其中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中心领导占管理岗望)。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内容,设置4个部,分别为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

1、孕产保健部: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2、儿童保健部:承担儿童保健、儿童常见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工作。

3、妇女保健部:承担妇幼保健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承担计划生育服务培训、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东路275号14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方式:高新区新市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6621405

 

高新区(新市区)青格达湖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新联村2组。

联系方式:3940883

 

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六十户西街330号。

联系方式:3946374

 

高新区(新市区)四十户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辰八街3101号。

联系方式:3951120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中心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安米西街1445号。

联系方式:3950096

 

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保昌堡二路小地窝堡安置小区北区11号二层。

联系方式:3933987

 

高新区(新市区)二工卫生院

主要职责: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受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所在乡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江苏东路275号二层。

联系方式:3093068

 

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北路12号。

联系方式:3710612

 

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北路12号。

联系方式:3710612

 

高新区(新市区)冶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外环路799号。

联系方式:37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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