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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3:36:51 浏览次数: 【字体: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创新广场2288号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3838863

负 责 人:杨柠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简介

根据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方案》(乌党办发〔2019〕9号)和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乌高〈新〉党发〔2019〕3号),2019年3月成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系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下属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对外加挂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2024年6月,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24〕20号)精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区大数据发展局牌子,将数据管理开发利用和协调落实数据基础制度等职责划入区数字化发展局。

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我区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有关工作。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行业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六)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市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工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九)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研发、生产;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及结构调整工作。

(十)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单位及主要职责

高新区(新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内设机构。设所属事业单位1个,高新区(新市区)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为驻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如国家、自治区、市级产业导向、行业发展、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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