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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10-23 18:40: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6号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3821702

 负 责 人:杨昌盛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简介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是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县级,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教育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6个: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工会、教育研究室、教育综合服务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信息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会同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监督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区委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指导思想政治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劳动实践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教育系统政治安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应急协调等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严格规范地方教材教辅的使用,指导学校、幼儿园教学用书的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教育发展、改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加快教育强区建设。

(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统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及教育强区的自评指导及创建工作。

(七)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八)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统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等。

(九)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科学教育、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技术安全,协调推进教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装备的配备。

(十)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自治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负责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联系电话

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3821702

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0991-3825577

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0991-3835277

教育工会联系电话:0991-3673780

教育研究室联系电话:0991-3668044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1-3831496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联系电话:0991-7568312

教育信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1-385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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