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单位简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简称民政局)是集行政、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副县级政府综合职能部门,隶属于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政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秉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全面履行最低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础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为改善和解决民生、维护和发展民利方面做出成绩,为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多次获得自治区和市级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全局共有正式在编干部15名,其中领导班子成员3人,其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中共党员15人,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学历13人。机关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下属1家事业单位为区救助管理站。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等四个方面的职能,近30项民政业务工作。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创新广场2288号
办公电话:0991-3663964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二级单位
高新区(新市区)救助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社会救济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
2.对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办公电话:3194627
24小时救助管理站电话:181****5016、18160225026
二、内设科室
1.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收养登记工作。
2.综合业务科工作职责。负责健全城乡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制度,相关救助工作;负责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承担权限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推行殡葬改革,管理殡葬行为。
重点业务工作介绍
社会救助主要业务:主要包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年审、资金、慈善补助发放,城乡低保边缘户、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审批工作,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供养工作,五保供养工作,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的教育、取暖、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工作,流动人口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发放工作,困难群体的“救急难”工作,“五七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慈善慰问工作等。
业务电话:3192469
社会福利主要业务:主要包含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运营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养老服务工作,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审批、发放、体检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及日常指导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发放工作、补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结(离)婚登记、补领结(离)婚证、查阅婚姻档案、出具(无)婚姻登记等。
收养登记业务电话:3194627
婚姻中心业务电话:6657987
其他业务咨询电话:6672433
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业务:包含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阵地建设等。
业务电话:3844614
民间组织管理主要业务: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业务;社会团体的登记、变更、注销业务。
业务电话:3844614
区划地名主要业务:行政区划的划分、勘定和管理以及地名标志(小门牌,大门牌、巷牌,路牌、街牌)设置、管理工作。
业务电话:6613750
殡葬管理主要业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指导片区、乡镇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业务电话:3194627
监督投诉电话:0991-384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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