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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19 16: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简介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医疗保障局是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县级。目前下设一个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全区的医疗保障职责。本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高新区(新市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医疗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医疗救助政策。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五)配合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电话:3092729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创新广场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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