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由原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高新区(新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新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合组建,是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177名、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岗干部209名。设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驻局纪检组组长1名。下设综合职能科室6个、派出机构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等消费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价格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
(十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
电 话:3678526
内设科室及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外事等活动。
联系电话:0991-3678315
(二)计划财务装备科: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装备配备工作。
联系电话:0991-3678928
(三)注册登记备案、行政审批、信用监督管理综合业务科。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完善、组织实施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负责承办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991-3678635
(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与经营、餐饮服务、风险监测与应急、政策法规综合业务科。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权限内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法制建设,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0991-3196709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场网络、质量、标准化综合业务科。负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负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
联系电话:0991-6621315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同、计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综合业务科。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负责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依法对辖区内权限范围内的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991-6646315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创新广场2288号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