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高新区第2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9年 第2号
关于公布2019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期餐饮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7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的餐饮服务单位的81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抽检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将有关抽检信息予以公告,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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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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