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新疆五点梅建材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案的行政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市监消罚〔2018〕1号

案件名称

新疆五点梅建材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消费者谢某英接受当事人提供的瓷砖铺贴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当事人在向消费者宣传介绍其铺贴的墙地砖的服务时,谎称有在公司干了十几年的工人铺贴,有公司的监理进行监工,出具了规范的墙地砖铺贴设计图纸,当事人导购人员的现场说明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是具备装修施工的资质、人员的经营单位,所提供的铺贴瓷砖服务有很好的质量保障,这样的现场说明影响了消费者对承揽铺贴施工单位或个人的选择,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五点梅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42200976U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为民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2/20

处罚截至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0

地方编码

650104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