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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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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1100000254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新市区)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5-03-11 有效性: 有效
名 称: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文 号: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7次(2024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高(新)政发〔2021〕25号)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新区(新市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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