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100000317 | 发布机构: | 金融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 称: |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废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暂行办法(试行)》的公告 | 文 号: |
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废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暂行办法(试行)》的公告
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1次(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暂行办法(试行)》(乌高(新)政办〔2019〕86号)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新区(新市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0日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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