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向我区相关部门了解,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联系来信人并告知,前期双方就相关事宜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通,或者该企业未按照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来信人可带上相关材料前往我区仲裁院申请立案,来信人表示已知晓并满意。
回复单位: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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