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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315001
标    题 屋顶漏水无人解决
发件IP 116.178.65.*
写信时间 2022年03月15日
信件内容 地址:北城大观3号楼-1-1101室入户门屋顶漏水原由:2022年2月28日发现入户门屋顶漏水,脱落墙皮两大块,随即联系物业,物业过来查验后,说是12楼业主的管道漏水,12楼业主认为属于公共走廊区域的位置,不属于他的责任,属于物业的责任,所以直到今天3.15日,无人修缮。在这次漏水事件中物业并没有积极推动此次维修,也没有采取任何积极措施促进此次维修,导致最终无人修缮。 n 鉴于这次事件,我希望政府部门出面组织12楼业主、11楼业主和物业三方共同就责任主体进行确定,并且推动维修进度,毕竟这就是一件极其细小的事件,依法依规的确定责任并不难,难的是无人管,无人担当,都在推脱。希望此次事件政府部门给予解决。 n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朋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我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核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水电暖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的维护更新;经查勘入户端口以外部分管线完好,无漏水问题。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对来信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来信人表示满意。

回复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处理时间 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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