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流水号 |
20221226001 |
标 题 |
为表弟讨薪 |
发件IP |
124.117.148.* |
写信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 |
信件内容 |
你好,有关领导 我表弟 艾买提江·吐尔孙 (身份证号:653130********0834, 手机:1327****969),2021年9月,为了脱贫致富,与妻子一起到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宣仁墩南街375号的哈力克饭店工作,饭店老板名字为哈力克·合力力(手机号为:1527****120),夫妻二人在这家饭店一直工作到2022年4月,但是,他们两人的两个月工资(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合计:16250.00)没有付给他们,夫妻二人为了讨薪, 找了饭店老板哈力克很多次,也找了负责他们的带队干部乔拉(电话:1315****302),她也去了几次问他要两人的血汗钱, 但都没有效果, 饭店老板找借口,没给他们付清所欠工资款。 我是受害人艾买提江·吐尔孙的表哥,他委托我写信给市长,希望讨回属于他们夫妻二人的工资。 希望区长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照顾,讨回他们的血汗钱为盼。 |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你的来信由区人社局答复:此事经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与饭店老板和当事人协调沟通后,饭店老板现场支付3300元整,由于经济紧张,余款会分期付清。当事人如不愿等待,可到人社局仲裁院申请仲裁,立案所需材料已详细告知,当事人表示知晓。 |
处理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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