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政府领导: 我是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宁泰雅居的住户,我家已购买新能源汽车,需安装家用充电桩。本小区2015年建成,车位都属于公共租赁车位,目前地上、地下停车场车位充足。 小区物业为乌鲁木齐高新恒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先后以停车位产权不属于物业公司,变压器容量不足(经勘查电容量足够)等理由,百般推脱,拒绝提供同意安装充电装桩证明,长时间无法解决,据我初次申请已超过7个月。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国家改变能源结构,减少进口石油依赖,提高能量利用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产业。同时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汽车工业弯道超车的重要机遇。国家部委多次下发相关文件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工信部等15部门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等,乌鲁木齐市政府也于今年发布《乌鲁木齐市2023-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方案》,方案明确建立“市级部门统筹、区(县)组织、街道(乡镇)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物业公司收到个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申请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乌鲁木齐高新恒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高新区国有资本参股运营的公司,更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贯彻国家和上级政府文件精神。在此恳请高新区相关主管部门协助,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业主安装家用充电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协助业主办理加装家用充电桩的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