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1年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1年4号)

2021年2月3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苏州路店经营的小榨原香菜籽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超市内经营的小榨原香菜籽油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为10瓶,样品数量为2瓶。2021年2月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苯并[a]芘,μg/kg,标准指标≤10,实测值15。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并立即启动召回机制。

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的小榨原香菜籽油共进货6瓶,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售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附件【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1年4号).docx已下载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