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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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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4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核心,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抓手,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税务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继续落实落细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为实体经济增添动能,助力“促创业、稳就业、保民生”,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聚焦税费收入主业,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依法办理各项退税手续。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高度重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为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执行以及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凡是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切实做到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2021年积极配合各项文件清理工作,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继续落实依法决策机制,由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议事,依法作出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二是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确定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三是党委委员继续认真落实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确保能够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纳税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准确定性和处罚,做到合法裁量、合理裁量、公正裁量,坚决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拟订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模板,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立重大突发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二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对突然发生,需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严格把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二是积极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将争议解决在前。三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不满意,请找我”专项行动,按照“1+4+9”模式设置专窗、专线、专岗,化“投诉”为“沟通”,及时高效解决各类涉税问题。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涉及本局的信息。二是及时在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内公示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和法律救济渠道,确定政务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机关及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一系列事项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扎实开展电子签章推广测试工作,丰富电子签章在各税收业务领域应用场景,持续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能力。配合上级完善系统功能、优化采集流程,就数据查询、数据导出和采集方式等提出优化建议16条,助力全疆智慧税务取得新的实质突破。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继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落实“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

二、工作成效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多次开展“首违不罚”专项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首违不罚”清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行政处罚文书模板,进一步确保我局“首违不罚”及其他各项处罚的实体和程序合法合规,助力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三、存在不足及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法制宣传各项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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