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新政督办函〔2020〕4号)文件要求,国务院教育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自治区《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新政督办函〔2020〕4号文件转发至高新区(新市区)门户网站,请相关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根据问卷类型,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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