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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社保费限期办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30 18: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建筑工程社保费限期办理的通知

高新区(新市区)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妥善处理我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基本保险费申请拨付遗留问题,切实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决定于2021年开展最后一次建筑工程社保费基本保险费申请拨付工作。

请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建筑工程社保费基本保险费申请拨付业务,逾期未申请办理的,将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608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991-3678611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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