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关于作废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的公告
2021年4月关于作废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批复的公告
经审查,以下项目单位递交的“作废项目立项批复的申请报告”理由正当,同意作废以下1个项目(共计2份批复)的立项批复。(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4月已作废的政府投资项目批复目录
高新区(新市区)发改委
2021年5月10日
附表1: 2021年4月已作废的政府项目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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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许可机关 |
项目建议书文号 |
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留文号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项目编码 |
许可内容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备注 |
1 |
高新区医疗装备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改委 |
乌高(新)发改函〔2020〕187号 |
乌高(新)发改函〔2020〕190号 |
2020-650104-72-01-019673 |
已作废,停止使用。 |
苏晓华 |
1165010431342920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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