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公示
关于同意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公示
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报来的关于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申请及材料我局已收悉。为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职业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2023〕1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提交的申请进行了受理,通过查阅资料及实地评估,认为该单位符合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条件。经局务会研究,同意该单位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并列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终审: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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