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对180天承诺期内未投入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7:36:5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对180天承诺期内未投入车辆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经核查,截至2025721日,我共有9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详见附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经营许可第三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第(五)项要求。现注销9家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证件交回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局创新广场EF座中间政务大厅A01-A06业务窗口

特此

 

附件:超180天承诺期未投入车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明细.xlsx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交通局

2025721

 

终审:祁峰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