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公示
关于同意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人社规〔2026〕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提出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专家评审,该企业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均符合申请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标准。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新疆和融热力有限公司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并列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开设职业(工种):电工(五级、四级)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7日
终审: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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