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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立新奇康(新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10-16 20:09: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批准设立新奇康(新疆)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新奇康(新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办学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多部门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核,该单位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均符合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机构名称

新奇康(新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宁

三、培训工种

药物制剂工(五级、四级)、中药炮制工(五级、四级)

四、办学地址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正扬路249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回访核实。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A座1802室

联系电话:0991-3678715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终审: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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