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费维权】购买鞋子出问题 市场监管协调助维权
花了1800元买了一双品牌鞋,穿了不到10天后跟处就裂开了,想要个说法,商家却不理不睬。近日,消费者张先生遭遇了一起消费纠纷,在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拨打了12315寻求帮助。
据悉,张先生在某专卖店花6000元购买了三双鞋,其中一双价值1800元的真皮运动鞋,穿了不到十天后跟处就出现了开裂现象。张先生找到专卖店理论,该店工作人员不予处理,张先生很不满,说自己花了这么多钱在专卖店买到的鞋子,质量居然这么差,万般无奈拨打了12315。
高新区(新市区)三工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解,在听取双方陈述后,执法人员表示,依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鞋类商品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凭发票或“三包”凭证要求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经过调解,专卖店表示对开裂的运动鞋进行修理,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520元折扣款,对其余两双价值4200元未穿的新鞋进行了退货。对于调解结果,张先生表示满意。
在此,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是依照商品价格确定的,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和修理。
来源:文/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玲
编辑:姬婷婷
审核:于国伟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