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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13: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政策出台背景:响应国家号召,守护区域生态

本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是高新区(新市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部署的关键举措,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与现实需求:

1.法律与政策支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其中,水利部明确要求县级行政单位负责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与公告,本次划定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执行。

2.区域生态需求:高新区(新市区)虽25° 以上陡坡面积仅占全域0.08%,但该区域植被一旦破坏易加剧水土流失。此次划定是防范生态风险、提升水土保持功能的精准发力。

二、核心划定详情:数据精准支撑,范围明确具体

公告通过科学流程完成范围划定,核心信息清晰可查:

1.划定流程与依据:以坡度图为基础,叠加2023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提取林地、草地、裸土地等关键图斑,经初步划定、数据修正、复核验证三步形成最终结果,完全符合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标准。

2.范围与规模:全区最终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为 1 个图斑,面积 12.94 公顷,占国土面积 0.05%,较初步划定的 14 个图斑 11.50 公顷更贴合实际生态保护需求。该范围全部位于石油新村街道办事处,具体位置可查阅公告附表与附图。

三、分类管控要求:精准施策,平衡保护与利用

公告针对不同土地利用场景制定差异化管控规则,既严守生态红线,又兼顾合理开发:

1.农作物种植管控:严禁在禁止范围内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区域须依据耕地保护、生态建设政策开展生态修复与动态监管,从源头遏制陡坡开垦导致的水土流失。

2.经济林种植规范:允许种植经济林,但需满足三项要求:科学选择耐旱、固土能力强的适配树种;合理控制种植规模,避免过度开发;配套修建水土保持设施,且25° 以上陡坡严禁采用全垦整地方式,防止破坏地表植被。

四、违规处罚标准:依法追责,强化政策刚性

为确保管控要求落地,公告明确了严格的违法惩戒措施:

若违反规定在禁止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退耕、恢复植被,并按开垦面积处以罚款 —— 个人每平方米二元以下,单位每平方米十元以下。这一处罚标准既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又能形成有效震慑。

五、实施时间与意义:明确节点,凸显生态价值

       1.实施节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正式执行,为相关单位开展前期宣传、排查整治预留了充足准备时间。

2.政策意义:

    生态保护层面精准锁定生态敏感区域,通过科学管控减少水土流失,增强区域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功能,契合 “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的国家战略目标。

    空间管控层面:将水土保持要求融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清晰界定禁止开发区域,为后续生态修复、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刚性依据,推动构建 “多规合一” 的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示范引领层面:作为县级行政单位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具体实践,为全疆同类区域开展陡坡地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参考样本。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建设局

终审: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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