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情况说明
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乌鲁木齐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乌政办〔2024〕19号)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区(县)和国家级开发区赋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相关赋权事项范围,涉及公共交通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由市交通局于新疆政务平台、乌鲁木齐市政府网进行公开。
公开网址:
https://www.wlmq.gov.cn/wlmqs/c119248/bm_com_list.shtml
特此说明。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2026年7月7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