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991-309324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楼131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科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冬融街55号中亚科技合作园2楼4层西侧402号 | 新疆科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环境监测实验室,包括办公区及实验区,实验区包括样品室、理化分析室、天平室、分光光度室、气相色谱室、有机前处理室、光谱室、无机前处理室、高温室、洗涤室、试剂室、致病菌室、霉菌室等。 | 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进行,有机废气、氨气等试验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确保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排放,实验废水(不含重金属、放射性废液)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试剂瓶、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废器皿等一般固废收集后进行合规处置;危险废物一并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本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17吨/年,从乌鲁木齐市2023年2653户农业大棚和畜禽养殖燃煤供热设施改造工作中2倍替代;氮氧化物0.00136吨/年,从新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降氮升级改造中2倍替代。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二)项目今后如与城市规划相冲突,须无条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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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鲁木齐安馨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街道天津南路288-504号商贸市场2栋2层03 | 乌鲁木齐安馨动物医院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诊疗室、美容室、化验室、手术室、B超室、DR室、住院室、隔离室等,项目运行后主要提供宠物基础疾病诊疗、外伤治疗和动物胸腔或腹腔手术。
| 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项目医疗废水经中央处置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限值标准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北侧、东侧、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三)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定,配置医疗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严禁与其 他垃圾混存,并设专人管理。医疗固体废物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合理处置;医疗固体废物、患病宠物排泄物及猫砂与废紫外灯管的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统一存放,及时交给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外运处置。 (四)做好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操作规范、设备检修保护、人员管理、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对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的安全与防护管理,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六)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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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星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街道文创路1666号二栋二号 | 新疆星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1座100平方米锅炉房及250平方米办公室,锅炉房内设置3台0.7兆瓦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为路之通汽车文化创意园内建筑物提供冬季供暖服务;设置1台338升燃气容积式热水器及配套设施 | 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须采用低氮燃烧设备,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规定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及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相关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间采取消声、减振基础垫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软化制备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不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 (五)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二氧化硫0.0180吨/年,从2021年米东区12780台燃煤供热设施拆改项目、2023年米东区10458台燃煤供热设施拆改项目中2倍替代;氮氧化物0.1352吨/年,从新疆金谷物业新化锅炉改造项目中2倍替代;颗粒物0.0713吨/年,从乌鲁木齐市2023年2653户农业大棚和畜禽养殖燃煤供热设施改造中2倍替代。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七)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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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居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181号新疆生物医药创新创业园323室 | 新疆安居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办公区、无菌室、试验台、通风橱等。 | 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进行,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由引至通风系统排放。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实验室废水、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中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液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未沾染有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区内危化品设重点防渗区,其余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六)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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