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0991-383568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政务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康智睿生物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西彩路181号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园孵化楼416室 |
新疆康智睿生物医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5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区西彩路181号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园孵化楼416室建设实验室项目,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56′26.185″,东经87°35′21.478″。总用地面积为288.9㎡,本项目主要从事微生物检测、血清学检测、病原体检测。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废气的实验环节须在密闭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规定。(二)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实验废水经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实验废液、底泥、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存放过化学药品的废弃容器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存放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运行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新疆赛道安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曲扬街418号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办公楼13层 |
新疆赛道安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恒泰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曲扬街418号新疆希望电子有限公司办公楼13层建设实验室项目,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56′53.665″,东经87°36′5.164″。总用地面积为646.82㎡,本项目主要从事环境检测。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废气的实验环节须在密闭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规定。(二)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实验废水经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实验废液、底泥、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存放过化学药品的废弃容器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存放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运行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3 |
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区二期金藤街366号 |
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区(新市区)北区工业园区二期金藤街366号,建设锅炉房,内设2台燃气蒸汽锅炉(1台WNS2-1.0-Y.Q,1台WNS4-1.0-Y.Q),为喷漆烘干工艺提供热源,年工作时间为300d。项目用地面积400㎡,用气总量约为20.8万m³/a。 |
燃气锅炉须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合理布局烟气排放口,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要求。项目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反冲洗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应按《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429t/a;二氧化硫0.0214t/a;氮氧化物0.1287t/a。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通过2017年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程的消减量替代。 |
4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锅炉房环评项目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东街789号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新疆水清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东街789号,肿瘤医院地下负一层建设锅炉房,本项目拟安装2台6t/h蒸汽锅炉,3台5.6MW的常压热水锅炉。项目用地面积1500㎡,用气总量约为1705.44Nm3/a。 |
燃气锅炉须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合理布局烟气排放口,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要求。项目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反冲洗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应按《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4.09t/a;二氧化硫2.32t/a;氮氧化物4.79t/a。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通过2017年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程的消减量替代。 |
5 |
新疆天山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净水路669号 |
新疆天山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772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净水路669号建设实验室项目,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56′6.076″,东经87°36′488″。总用地面积为1141.75㎡,本项目主要从事集料(砂石、水泥等骨料)、建筑材料等力学和化学成分分析,预计年检测能力为6000份。 |
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废气的实验环节须在密闭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规定。(二)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实验废水经废液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实验废液、底泥、过期化学药品及试剂、存放过化学药品的废弃容器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存放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运行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五)应按《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实验室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
6 |
中药民族药产业园项目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科技园-西拓园区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91894.3万元,环保投资4831万元,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科技园-西拓园区,新建中药民族药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53841.35㎡,年生产片剂10亿片/年,硬胶囊剂5亿粒/年,颗粒剂10.00322亿袋/年,小容量注射剂342万支/年,溶液剂12万支/年。 |
该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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