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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由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公司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租赁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桂林路236号公园里商住小区9#商业楼103号建设动物医院项目,项目区地理坐标为:北纬43°50′57.756″,东经87°34′17.672″。本项目建筑面积225.62m2主要建设内容为诊疗室、观察区、配药室、输液区、手术室、B超区、化验室等,项目运行后主要提供动物疫病预防、动物诊疗、动物美容清洗和动物骨科、绝育手术等服务。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限值要求。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定,20237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配置医疗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存,并设专人管理。医疗固体废物须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合理处置;医疗固体废物与废紫外灯管的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存放,及时交给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做好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操作规范、设备检修保护、人员管理、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对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的安全与防护管理,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配备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我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重新审核。

四、高新区(新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将对此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否则我局将依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关于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派大星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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