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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专项债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增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下达至我局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的1个项目2022年的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预〔201913号)工作要求,高新区(新市区)梳理2022专项债申请、支付材料,完善信息公开材料,撰写《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现将专项债存续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新区(新市区)第五国办幼儿园(乌鲁木齐市第43幼儿园)根据高新区发改委乌高发改函〔202150立项批复,设计规模15个教学班,可容纳学龄前儿童为450名,建设规模6500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内设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展检室、隔离室、办公室、食堂、消毒室、卫生间等)、绿化、消防水池、配电室、人防工程,门卫室、水冲厕所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300万元,资金项目建设年限为三年。

该项目于20224月开工建设,由于疫情原因,20221231项目尚未完工项目于202361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截至2021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债资金于2022629日到位,截至20221231日,专项债全部支付完毕。其中3000万元项目工程款已支付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债券资金共计3000万元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于20221231日完成实际支出。

二、截至2022年末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

项目于202361日完成竣工验收,专项债项目还未产生相应的效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

四、截至2022年末专项债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项目于202361日完成竣工验收,专项债项目还未产生相应的效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

五、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暂无其他公开信息。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202359

 

附件【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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