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专项债工作要求,为做好新增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下达至我局的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的1个项目2022年的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2022年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财预〔2019〕13号)工作要求,高新区(新市区)梳理2022年专项债申请、支付材料,完善信息公开材料,撰写《专项债存续期信息公开》。现将专项债存续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新区(新市区)第五国办幼儿园(乌鲁木齐市第43幼儿园),根据高新区发改委乌高(新)发改函〔2021〕50号立项批复,设计规模15个教学班,可容纳学龄前儿童为450名,建设规模6500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内设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展检室、隔离室、办公室、食堂、消毒室、卫生间等)、绿化、消防水池、配电室、人防工程,门卫室、水冲厕所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300万元,资金项目建设年限为三年。
该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工,项目于2023年6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截至2021年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债资金于2022年6月29日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项债全部支付完毕。其中3000万元项目工程款已支付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债券资金共计3000万元,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实际支出。
二、截至2022年末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
项目于2023年6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专项债项目还未产生相应的效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
四、截至2022年末专项债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项目于2023年6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专项债项目还未产生相应的效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
五、其他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
暂无其他公开信息。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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