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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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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疆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推进高新区(新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履职尽责,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在党政联席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并下发《高新区(新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工作考评,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市率先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工改项目审批服务“网上办”比例达到100%,实现全流程120个工作日办结。564个政务服务事项中97.9%实现“最多跑一次”,50.4%实现“一次不用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挂牌运行,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全面实行审批事项(含外资、股份公司及股权出质登记等)直接核准制,推出注册登记工作新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开办速度。经梳理,全区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涉及25个部门,共1841项,对照权责清单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积极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严格对上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审核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认真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和专家论证质量,不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3次,集体讨论决策事项66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聘请新疆赛天、新疆方夏、上海海华永泰三家律师事务所共计11名律师为我区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围绕法治政府、重点领域、群众关切等方面,加大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和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及信息更新维护,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工作信息1588条,双公示239条,经费类公开322条。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印发《高新区(新市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执法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等技术手段,逐步推行用录音、录像、文字等记录手段采集证据材料,确保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有据可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证件每三年换发一次的要求,今年有406名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均为在编、在册、在岗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务人员。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区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印发《高新区(新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盯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26个领域及危房、自建房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全行业、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改各类隐患3.88万处,确保重大风险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充分发掘小区休闲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新增应急避难场所23处,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演练620余次,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六)依法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各部门认真梳理涉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说明理由、集体讨论、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推动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已结案。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和涉及行政调解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行政调解制度。

(八)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宣传机制。坚持将普法工作摆上管委会、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学法制度,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普法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先后4次开展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检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宗教人士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24家律师事务所和11家法律服务所与基层22个司法所对接,到社区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学习活动140余场,法治宣传讲座58余场,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制作横幅142幅、宣传展板105块,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短信息等形式深化宣传,在寓教于乐中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与政府职能履行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少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行政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把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二是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着力强化法治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室职责,积极主动介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对政府的重大决策严格进行法律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服务。

四是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大幅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

五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制度等,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六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载体,围绕“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结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推进法治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法治意识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附件高新区(新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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