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水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高新区(新市区)水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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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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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
区县级 |
乡镇街道 |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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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取水许可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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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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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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