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53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53号)
2023年6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河南东路宇果商行的经营的香蕉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3日,根据 2023年新疆网络食品专项抽检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美团平台上一名为“百香鲜果园(美特花园店)”店铺销售的国产香蕉经抽样检验,而美团平台上公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名称为“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汇友果蔬店”,经核实,平台上公示的信息与实际经营者不符,实际经营者为新市区河南东路宇果商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开设的店铺里网购了3.5kg国产香蕉进行了监督抽检。2023年6月17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吡虫啉.mg/kg,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1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国产香蕉,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批次国产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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