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5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58号)
2023年6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绍兴中街李伟蔬菜副食品店销售的油麦菜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油麦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2kg。2023年6月18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mg/kg,实测值:0.076mg/kg,检验标准≤0.05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并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麦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油麦菜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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