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3年62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62号)
2023年6月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明新湘菜店使用的复用餐具经抽样检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复用餐具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6月1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 ,实测值:0.018mg/100cm² ,标准指标:不得检出。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止,该处已整改完毕。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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