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管控报告(2023年28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年28号)
2023年6月6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银川路食家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沙棘原浆经抽检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沙棘原浆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8 瓶,样品数量8 瓶。2023年6月6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01,检验项目:柠檬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054,检验项目:日落黄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029。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年6月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检查之日,该批沙棘原浆因进货数量少,售出时间较长的原因,已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日
用户登录